關于《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的解讀(一)
錄入編輯:超級管理員 | 發布時間:2024-05-30 09:26:09修改《實施細則》的背景
2023年7月20日,國務院公布了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要求,確保《辦法》順利實施,稅務總局對照《辦法》修改內容,對《辦法》的配套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進行了修改。、修改的必要性
新修改的《辦法》公布實施后,作為配套規章的《實施細則》部分內容已經不適應、不符合《辦法》和當前發票管理工作實際,迫切需要修改完善。一是貫徹落實《意見》的具體措施。《意見》明確要健全稅費法律法規制度,推動修訂《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對《實施細則》進行修改,是稅務機關完善部門規章,推動《意見》有關任務落實落地的具體體現。二是保障《辦法》實施的必要舉措。新《辦法》頒布實施后,《實施細則》中的部分內容已經不適應、不符合《辦法》要求,需要根據《辦法》修改內容進行相應修改或作出進一步細化規定,并與現行法律法規相銜接,以增強可操作性。三是為發票電子化改革提供制度支撐的迫切需要。新《辦法》明確了電子發票的法律地位和基本管理規定,需要在《實施細則》中對電子發票數據安全管理、第三方服務監管、紅沖規范等進一步細化明確,為電子發票推廣應用提供
制度保障。四是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的必然要求。通過修改《實施細則》進一步明晰征納雙方、用票人和第三方服務機構的權利義務,有利于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規范稅務機關執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