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核算與非獨立核算的區分
錄入編輯:超級管理員 | 發布時間:2023-11-02 09:12:38獨立核算與非獨立核算的區分
1、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說的是企業會計核算的兩種組織方式。2、獨立核算的意思是,某一會計主體對其資金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全面、系統的會計核算。根據《會計法》第二條的規定,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必須依照本法辦理會計事務。也就是說,這些單位均屬于獨立核算的會計主體。
3、非獨立核算又稱報帳制,通常是指獨立核算的會計主體下設的內部會計主體它們通常沒有銀行賬戶,不單獨設置賬套,不設置會計部門和人員。由上級單位撥給運營資金,從事業務活動的支出由上級單位報銷,收入上繳給上級單位。4、一個獨立核算的單位下面可以有多個非獨立核算的單位,比如企業駐外地的辦事處、商業企業下設的門店,建筑業企業下設的項目部,工業企業下設的銷售部等,都有可能是非獨立核算的單位。
5、獨立核算和非獨立核算是會計工作組織的概念,完全取決于企業的會計管理模式,對某一內設會計主體,既可以獨立核算也可以非獨立核算,還可以根據管理實際,在兩種模式中轉換。
6、從稅法的角度看,總分機構中的總機構,大體對應會計法中的公司、企業及其他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單位,因此,新設立的總機構,均應選擇獨立核算模式。7、你單位在異地成立的分公司,屬于稅法中的分支機構,選擇何種核算模式完全取決于你單位的管理需要,現行財稅政策并無強制性規定。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規定:[除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居民企業以企業登記注冊地為納稅地點;但登記注冊地在境外的,以實際管理機構所在地為納稅地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J
因此,企業所得稅應由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繳納,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分公司應當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與分公司是否獨立核算無關。
9、因此,你單位可以根據管理的需要,自行選擇異地分公司的核算模式,但無論
選擇何種方式,均應當在法人層面匯總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10、企業所得稅的具體操作,應當參照《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里辦法》(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57號)的規定執行。